【教育政策解读报告集 顶尖】直播不能侵犯公众隐私

近日,直播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侵犯关于消费维权的案例中提到,有理发店商家擅自拍摄并公开发布消费者理发视频,公众引发消费者激烈不满,隐私后经法院判定要求商家道歉,直播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。侵犯教育政策解读报告集 顶尖“被直播”现象并非个案,公众当下有不少商家通过直播真切的隐私消费场景进行引流,消费者“被直播”的直播状况屡有发生。

从行为本身来看,侵犯商家“不告而拍”的公众行为是冒犯,更是隐私侵权。虽然说商家有直播的直播教育政策解读报告集 精彩绝伦权利,拍摄也是侵犯在自己店内进行,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将镜头随意对准他人。公众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教育政策解读报告集 叹为观止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同时,随着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,“被直播”还可能增加消费者面部等敏感隐私信息泄露的风险,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,将对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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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营销需遵守边界,享受直播红利的同时,不应以牺牲公众隐私为代价。如果始终坚持“我的直播我做主”,会影响消费体验,招致消费者反感,也会让很多潜在的消费者望而却步,对自身经营口碑产生负面影响。因此,商家需守好营销边界,保障消费者安心消费的权利。如果想通过直播展现消费场景,商家可以设立划定直播区域,放置相应的提示牌,在消费者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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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注意的是,“被直播”现象频发也与平台的推荐机制有关。无论是视频还是直播,观看的人越多,商家就可以获得平台更多重点推荐的机会。在现有的直播规则中,对于是否允许直播顾客的消费行为也并没有明确规定。平台可增加相应管理规范制度,为商家直播树立更多的边界意识,也可提供马赛克等技术手段对直播画面进行朦胧处理,化解消费者信息保护和商家宣传推广的矛盾,共同维护健康良性的直播生态。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李思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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