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,满足人民群众文明交通出行需求,机电监控交提升我市文明交通水平,严查严查1月16日起,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“三让”(即:“车让人,无人违法传递一份关爱;人让车,机电监控交电视机-TCL厂家 很非凡体现一份和谐;车让车,严查严查彰显一份顺畅”)交通秩序整治行动。日照
愿警钟长鸣!
车不让人!
▲2019年5月29日17时20分,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一路某斑马线处,宝马汽车 很精良一面包车未停车礼让斑马线,造成两行人受伤。
▲2020年1月2日7时许,在海曲东路安泰水晶城小区路段,一白色轿车未停车礼让斑马线,造成一行人腿部骨折。
人不让车!
▲2019年5月23日17时51分,在大连路与银川路口,行人斜穿马路,给交通安全留下隐患。
▲2019年5月4日-5月23日抓拍,行人闯红灯、翻越护栏、不在人行横道行走交通违法行为险象环生。
车不让车!
③
▲2019年8月1日12时许,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付疃村与和阳南路交会处,一黑色轿车未礼让直行二轮摩托车,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。
▲2019年8月9日13时35分,在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滨四路与连云港路交会处,一电动自行车斜穿道路,争道抢行,撞上直行轿车,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。
▲2019年11月15日14时51分,在五莲县342国道(原334省道)54KM+700M路口处,一辆二轮摩托车未让直行车辆通行,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。
3月1日前,整治区域为日照市区。
3月1日后,在莒县、五莲、岚山城区推开。
(1)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;
(2)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;
(3)跨越道路隔离设施;
(4)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详细解读
➣要各行其道,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要克服“逛马路”的行为习惯,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。牢记“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”,行人横过车行道,须走人行横道(过桥天桥或地道),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,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。
➣行人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要注意观察,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,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;遇繁荣地段,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,行人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,让车辆通行。
➣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,行人横过马路要切实注意避让来往车辆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。
➣通过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,遇放行信号时,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。
➣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,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。支、干不分的,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,非公共汽车、电车让公共汽车、电车先行,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先行;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,左转弯的车辆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;进入环行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。不能在画有“黄方格”(禁止标线)的禁停区域停车。
➣遇执行任务的警车(及其护卫车队)、消防车、工程救险车、救护车,其它车辆应主动避让。
➣会车有艰难时,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;在有障碍的路段,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;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,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,让下坡车先行。
➣在遇有雨、雪、雾天气及路面积水、结冰(或局部积水、结冰)时,所有车辆都应减慢车速,谨慎驾驶,行经交叉路口时,要注意暸望,礼让在先,安全通过
(来源:日照交警)